找法网原创 2023-01-06 16:56:30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怎么算
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是没有明确标准。一般都是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情节进行考量。一般考虑这几个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2.过错的严重性;
3.如果是家庭暴力的还会考虑受害者身体的伤害程度;
4.还有经济方面的因素。
三、离婚损害赔偿何时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跟离婚一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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