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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找法网原创 2017-12-28 16:22:06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失,双方会先找保险公司。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保险公司会在其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并不是对所有情形都予以赔付,而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将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利益,所以必须得先确定保险公司予以理赔的情形。

  一般地,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均应该按照赔偿限额予以赔偿,但在商业保险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会承担赔偿。除非当事人存在合同或法定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才可以不予以赔偿。

  并且,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十几种: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精神损失不赔。

  3、驾驶人有下列情形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驾驶人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4)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比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即只能自认倒霉。

  6、爆胎不赔。

  7、放弃追偿权不赔。

  8、改装后的添加设备不赔。

  9、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10、收费停车场事故不赔。

  11、没经过定损直接维修不赔。

  12、误撞自家人不赔。

  13、新车保险单生效前不赔。

  14、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当然,发生交通那事故后,除了以上会被拒赔的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限额内都应该予以赔偿。如果出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是双方难以达成赔偿协议,对赔偿数额产生争议的,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并且,双方争议较大的,涉及的赔偿较大的,可以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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