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22-08-08 17:18:10
公司一旦出现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应当解散的原因,就需要成立清算组,开始公司的清算。而前面所说的原因,一般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那么,哪些原因会导致公司解散?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原因会导致公司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清算流程是什么?
(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五)公司财产分割。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注销执照。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公司解散后还能继续经营吗
公司判决解散后不能营业了。公司解散是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并逐步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是进入清算程序,停止营业活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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