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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把房子留给小儿子,大儿子不同意,遗嘱生效吗?

找法网原创 2017-11-24 17:28:41

  父母为避免过世后,子女们会为房子起争端,所以生前便立遗嘱要把房子留给小儿子。因为现在的房产普遍价值较高,所以大儿子认为父母不公平,便不同意这种安排,那么,这时候就要确定是否会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

  实际上,按规定只要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被指定的继承人即可以继承遗产。所以,父母将房子留给小儿子,大儿子不同意不影响遗嘱生效。不过,这时候要先确认父母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具体而言,根据不同的形式的遗嘱要符合以下规定:

  1、自书遗嘱,一定要立遗嘱的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与本次继承没有利害关系。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另外,有些人会以录音形式立遗嘱,那么也要按照以上规定进行。

  3、口头遗嘱,必须在危及情况下,比如遗嘱人生命垂危,立遗嘱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所以,父母采用以上其中一个形式订立遗嘱,指明将房子留给小儿子,那么即可以生效。

  最后,事实上,有些人立遗嘱时因为不确定当前法律规定,所以会导致遗产纠纷。因此,如果涉及的遗产价值较大,并且难以认定遗嘱的合法性,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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