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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不要房,请求离婚会怎么处理?

找法网原创 2017-08-10 17:48:23

  男女双方确定离婚后,将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其中还要分割房产。而通常上分割房产时,一方拿房,另一方拿补偿款,但是如果两个人都不要房,那么就无法顺利分割房产,并且双方会因此引起纠纷。

  实践中,离婚双方分割共有的房产时,根据不同情况的处理有如下:

  1、房产登记到一方名下的归登记方所有。这是因为做房产登记时是找行政机关办理,而经行政机关确认房屋归属后,法院一般不会改变产权,所有就会直接确定为登记方所有。

  2、房产登记夫妻双方名下的分情况而定。离婚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会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双方要房的,那么由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要房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估价,占有房屋的给房屋补偿金;

  (3)双方不要房的,离婚双方可以申请拍卖房屋,接着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所以,按照以上的处理办法,发现双方都不要房的,那么就得双方去找法院申请拍卖房屋,然后就拿到的房款来分割。

  当然,如果被证明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那么也就不用对此做其他处理,确定一方所有即可。

  最后,其实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的,还可以自己决定转手他人,这样拿到房款后,还是可以进行分割,也会比法院拍卖节省时间。不过,如果都想要房,但是不确定是不是共有财产的,那么就得先对此做个先判,接着在处理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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