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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做离婚亲子鉴定怎么办?

找法网原创 2017-07-27 17:10:08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请求离婚,一方对子女是否亲生有疑问的,即可以请求做离婚亲子鉴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鉴定的话,将会直接影响离婚子女的判断。那么,在这个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首先看司法实践中对亲子鉴定的做法。

  根据相关离婚法律的规定,并没有明确表明对离婚亲子鉴定的态度,但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所以夫妻双方请求离婚,一方主张做离婚亲子鉴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法院将不会准许做亲子鉴定。

  不过,虽然不能通过做离婚亲子鉴定,从而直接判断孩子是否属于婚生子等,但主张鉴定的一方可以通过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孩子属于非婚生等的证据,接着让法院进行推定得出结论。

  具体而言,主张做鉴定的一方可以从以下方面举证:

  1、提供夫妻双方和子女的血型证据

  因为根据血型遗传的规律,也能直接否定亲子关系,比如最为特殊的O型血,父母双方都是O型血,那么从血型匹配的结论看,其子女不可能有A型血。

  不过,这是从医学的角度分析,具体还是可以通过做亲子鉴定,得出最为科学合理的结论。

  2、提供无生殖能力的医学鉴定结论

  如果医学鉴定有生殖能力上的残疾,那么即可以此作为推定的证据。

  3、怀孕时双方是否有同居的证据

  对于这点,实践中还是比较难确认的,但是因为同居怀孕生子,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为证据成立。

  4、跟子女外貌特征的不同的证据

  不过,因为遗传的特殊性,所以要以这个为证据,最终需要获取其他更有力的证据做判断。

  最后,实践中做离婚亲子鉴定,遭到一方的拒绝的话,其实可以通过以上的证据证明。不过去收集整理的证据是否有直接的作用,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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