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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损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找法网原创 2017-01-05 14:38:42

信息时代下,人们对于信息传播的快速并不陌生,不过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个概念很多人都不清楚,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无形财产权,其侵权损害之实际损失均为间接损失,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间接损失应以市场价格计算。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侵害索赔问题,根据著作权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获赔的损失为间接损失,因为作品可以到市场上进行许可交易并获利,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其市场交易会受到影响,由此丧失应得且极有可能获得的预期利润,因此即使权利人无法证明具体数额,法院也要判决法定赔偿。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赔偿的问题,具体的计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这个数额方面的数据如果当事人不懂如何计算,建议最好可以找个侵犯网络传播权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涉及数额不大的,建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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