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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生育的子女怎么处理?

找法网原创 2017-02-04 08:06:05

现实生活中很多存在很多无效婚姻的行为,例如重婚、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结婚等等,不少非法同居的男女可能已经生下孩子了,那么无效婚姻生下的孩子该如何处理?其实非婚生子跟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无效结婚生子也好,非法同居生子也罢,在法律上都属于非婚生子,关于非婚生子的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未婚生育孩子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由这几点可知,不管是合法结婚生育的子女还是没有结婚生育子女,该子女的处理方式与结婚生育的子女是一样的,不仅可以上户口,而且作为生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不直接抚养需要支付抚养费。

如果说因为无效婚姻生育子女,日后关于子女的抚养生父母双方发生争议的话,建议可以通过协议的的方式,双方争夺抚养权的话,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孩子跟随母方生活,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的话,建议可以找个婚姻无效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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