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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找法网原创 2016-11-30 16:11:51

  现如今,二手房屋买卖交易非常之大,其中过户是买卖双方最关注的点之一,另外继承过户也是很多当事人所关注的,但是却少有人了解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最终导致房屋过户手续拖延,给当事人双方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通常来说,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3)交易评估报告;

  (4)存量房合同;

  (5)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

  (6)土地纳税登记簿;

  (7)卖方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若为单身的,需到派出所或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或到公证处公证;若为离婚的,需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并提供财产分割协议及至今仍单身的证明;

  (8)买方资料: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外地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图纸页若为电脑打印的,需复印两份,一份留房地局存档,一份附在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免测丈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领取房产证时需在公司权证人员的陪同下,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领取(收件担保方保管)。

  房屋过户在现实中有多种情形,不同的过户所需的资料不一,例如继承过户中需要准备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为了更好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建议当事人在进行房屋过户之前,最好可以找个房屋过户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确保自己的房产顺利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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