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更新时间:2019-04-07 06: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次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宁夏保监局:你局《关于执行<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宁保监发[2004]3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关于修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

宁夏保监局:

  你局《关于执行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宁保监发[2004]3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修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生效后,任职主持工作行使总经理职权的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属于《决定》第一条中与“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申请任职资格审查。

  二、《决定》生效后,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已通过相应任职资格审查的,任职总经理时,无需再次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但应当在任职总经理后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报告。

  三、《决定》放宽了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因此,《决定》生效前取得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决定》生效后主持工作的,无需再次按照分公司总经理任职条件,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但应当在主持工作后,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报告职务调整的情况。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好,涉嫌套路,该类行为建议及时终止
国有独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可
1、不得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2、即使是经过批准兼职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也不能擅自领取兼职单位发放的兼职薪酬或者其他收入。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一般而言,他们负起公司例行公务的种种责任,也拥有来自董事会或主要股东所授予之特定的执行权力
律师解答动态
这个要看具体原因是什么?
张贤恺律师
张贤恺律师
41分钟前
具体情况怎么样?方便了解一下指导方案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50分钟前
晚上好,你被优品花呗这个黑网贷强行下款多少钱?一般情况下你肯定只收到了1000多块钱。或者2000块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59分钟前
晚上好,这个极速分期给你转账1300块钱,是不是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如果是的,那你遇到的这个极速分期就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