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吗

更新时间:2021-04-30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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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相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也是有条件和程序要求的。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来普及一下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吗的相关知识。

  一、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吗

  1、流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吗

  2、注意事项

  (1)公积金余额

  (2)公积金提取频次

  (3)提取次序

  (4)提取交首付

  (5)按照规定做事

  二、提取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三、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多久可以提取完成的相关资料。并不是所有职工都能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果你所在单位有住房公积金制度,那么你可以根据以上相关信息来缴纳相关费用,并且看是否满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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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如何取出来,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怎么取
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基本材料: 1.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 身份证 3.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租房提取:无需提交租房合同。根据公众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和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 购房提取:限制进一步放宽。《提取规定》规定,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提取。此外,《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 还贷提取:首套房可提实际还贷额。《提取规定》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提取。此外,《提取规定》还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仍可提取60%,但不得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进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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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发工资的话,你去劳动部门举报,可以打1233。
像这类型的诈骗确定清楚情况之后就是可以通过方式去维权,但是不要继续给钱
您好,到了扣分周期就可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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