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职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9-03-3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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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拿到跨国公司的聘用信时,您还不是合法形式下的“外企人”,因为按有关法规规定,外国公司驻京办事处与中国雇员之间建立劳动聘用关系,必须通过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等有关合法的人才中介机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办理合法证件

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拿到跨国公司的聘用信时,您还不是合法形式下的“外企人”,因为按有关法规规定,外国公司驻京办事处与中国雇员之间建立劳动聘用关系,必须通过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等有关合法的人才中介机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办理合法证件。您应持公司介绍信到上述机构办理登记、注册、体检、领证等手续,同时与该机构签定有关合同或协议确定合法聘用关系,自此,您就成为一名外企雇员了,从法律上讲,您是人才中介机构的法律上的雇员;从实际上讲,因为是通过上述机构派遣到外国公司驻京代表处工作,您又是外商机构的事实上的雇员。

(二)外企应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律

外国企业既然来到中国,就应该按照中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来办事。在劳动用工方面,应遵守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部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外企违反中国有关法律,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时,您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聘请律师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解决问题、获得赔偿。

(三)“一小时内离职”的做法不合法

目前发生在外国企业和中国雇员之间的劳动争议较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外企大规模经济性裁员引起的。

外企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用经济性裁员的方式来缓解经济压力,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解雇员工必须符合中国的法律,有些外企使用类似“一小时内离职”这样的词句来强迫中国员工离职,这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并伤害了中国员工的感情。

对于经济性裁员,按照《劳动法》和《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被裁减人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经过与员工的协商,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法规所规定的是最低补偿标准,企业还要参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其他因素作出高于最低标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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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职工被开除有什么补偿
公司开除员工是否赔偿,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劳动者有违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没有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协商调解没,你咨询问题我们可以可以详细沟通
樊雪晴律师
樊雪晴律师
13分钟前
您好,老板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需要支付工资。
可以核查调查到的可以反馈下具体情况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小时前
立即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提供详细证据协助警方立案追查。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是否涉嫌诈骗,建议报警试试,警方不按刑事案件处理的话,再起诉。
你好不合理协商不了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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