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公布外劳力就业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1-3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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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者:上海市劳动保障局颁布日期:2005-1-14执行日期:2005-1-14一、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审批取消后,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二、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
作者:上海市劳动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5-1-14
执行日期:2005-1-14
一、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审批取消后,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三、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与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一并办理。
四、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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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凌晨上班途中摔倒至下颌骨骨折,算不算工伤,外劳力从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北京市除了4050灵活就业外,还有其他灵活就业形势吗?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各种临时性劳务人员。
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