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

更新时间:2012-12-26 18: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2)劳动和社会保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和社会保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苏州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② 工伤职工《身份证》;

  ③《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④ 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⑤ 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⑥ 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⑦ 事故调查材料;

  A.属于生产性职工伤亡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调查材料;

  B.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性证明材料;

  C.属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需提供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发病现场情况和工伤认定前对第一次抢救治疗后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D.属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原工伤认定材料和现伤情与原工伤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

  E.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需提供由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的因公出差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F.属于其他工伤范围的,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材料。

  (4)工伤认定的其他必需材料。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水上交通等事故的,除按职工工伤认定的报审程序外、须附公安水上交警或港航监督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处理事故证明。

  (5)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单位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及时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鉴定为三级及三级以上伤残的,可以进行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被鉴定为四级及四级以下伤残的,不评定护理依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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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和社会保

  工伤职工无故拒绝劳动鉴定或者鉴定时拒绝检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该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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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认定为工伤?对方的律师说违反交通法并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所以属于工伤。而2006年4月1日刚生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时,责任程度不再是考虑的要素。在条例规定的三个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中,违反治安管理是情形之一,但本
能否认定为工伤?对方的律师说违反交通法并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所以属于工伤。而2006年4月1日刚生效
能够构成工伤。但是你公司可以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死者相关费用以后,可以向肇事方追偿。如果你想详细咨询,你可以打我的手机:13358162629
1、我兄与兼职饭店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理》中非“醉酒导致伤亡”认定为工伤的可
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不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哥的死,我认为是不属于工伤的,因为他是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属于违法行为。你们可向他单位要非因工死亡的相关待遇。
1、我兄与兼职饭店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理》中非“醉酒导致伤亡”认定为工伤的可
你好:你兄在“兼职”单位下班,兼职人员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也不适用工伤赔偿。只能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请求工伤赔偿。即使不是工伤,死者单位应该给付子女和老人抚恤金
1、我兄与兼职饭店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理》中非“醉酒导致伤亡”认定为工伤的可
不好意思,昨天没有找到你的问题,所以没有回复。你的主题没有如你对我所说的明确标出。 现答复如下: 1、成立兼职的劳动关系,仍然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我认为是构成
1、我兄与兼职饭店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理》中非“醉酒导致伤亡”认定为工伤的可
1、你兄与兼职饭店不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是雇佣关系。不能按工伤处理。3、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
1、我兄与兼职饭店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理》中非“醉酒导致伤亡”认定为工伤的可
1、你兄与兼职饭店之间属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2、如果要认定为工伤的话应当找他所在的工作单位。他不属醉酒直接导致伤亡的情形,而是在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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