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9-03-16 16: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问:我现在在家休产假,但今年初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通知我要与我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劳
问:我现在在家休产假,但今年初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通知我要与我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尚处在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劳动者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向劳动者提供医疗待遇和生育待遇。
2.劳动者因工伤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有关伤残待遇。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现在在哺乳期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你哺乳期期满时终止。你可与单位协商,如果不行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诉。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工作十年,产假期间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产假期间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赔偿。具体内容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职工产假到期后,迟迟不来上班,能解除合同吗
产假期间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赔偿。具体内容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