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职工的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更新时间:2012-12-26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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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法律咨询:您好,对女职工的产假是怎样规定的?找法网律师解答:女职工的产假不得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法律咨询:
您好,对女职工的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找法网律师解答: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相关法律知识:
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
第六条对于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劳动者在劳动保护方面,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受劳动保护;
(二)向本单位提出关于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上级机关反映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
(四)拒绝接受违章指挥;
(五)接受劳动保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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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女职工在生育前可申请哪些病假?
女职工生育前,可申请产前假和产前检查假。产前假需在妊娠七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享受;产前检查假则是按医疗保健机构约定进行。若单位不批假,女职工可通过工会或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及时申请并享受合法假期,有助于保障女职工和胎儿的健康。
合肥的,女职工可以提前多久休产假
产假可以提前十五天休。女性职工休产假的具体时长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增减:
1. 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2. 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依法增加产假15天;
4. 流产的,可休15或42天产假。
国家对流产的产假是多少天
流产产假依情况定,未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42天。具体操作:1. 及时向单位申请流产产假;2. 提供医院证明等必要材料;3. 如遇单位不批,可咨询律师或向劳动部门投诉;4. 休假期间,单位应支付相应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