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教师即你与另外一个劳务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公司将你派遣到学校担任教师工作,由该学校给你发放薪酬的用工方式。实际上你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学校形成的是用工关系。
1、用人单位与人才管理的分离,减少管理成本。
2、人才派遣机构服务于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利于人才供需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权利的保障。
3、用人单位人工成本降低,解决了人才闲置的问题,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
4、加强了人才的流动性,有利于社会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动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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