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军队转业技术干部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0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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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妥善处理好军队技术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后的工资问题,经研究,对分配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技术干部职务工资的明确如下,请与《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为妥善处理好军队技术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后的工资问题,经研究,对分配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技术干部职务工资的明确如下,请与《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发〔1995〕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1996〕11号)一并贯彻执行。
一、1993年10月1日以后从军队转业的没有明确军事行政职务、只有专业技术职务、执行专业技术工资标准的技术干部可按其原在军队执行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对应的军事行政职务套入地方相应职务工资档次。
二、1993年9月30日前从军队转业的技术干部改按上述办法及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套改工资。1995年已经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可在套改后的职务工资基础上再按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办法增加一档职务工资。
三、本通知仅适用于军队转业技术干部确定工资标准,不涉及职务待遇。
四、执行本通知需增加的经费,在本单位包干经费内开支,财政不另核拨经费。
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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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有几个军队转业的士官,单位没有给我们办住房公积金,是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有一个政策上的劳动争议,我是从军队转业到企业的军转干部,没有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只要您搜集到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您完全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没有签订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您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2)要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折算给您。
(3)离职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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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
具体按照您的工作时间来计算。
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起诉,胜诉的概率很高。一定要用法律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