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0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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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06)216号)精神,经研究,确定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06)216号)精神,经研究,确定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610元(以下称市内5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540元,济阳县、商河县48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内5区6.6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5.9元,济阳县、商河县5.2元。
二、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三、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济政发(2004)31号文件同时废止。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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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8年最低标准工资是多少,
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
19.1元、
17.3元等,具体情况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低有所差异,当地政府应当根据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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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的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劳动者可以首先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要求用人单位将合同工资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
2.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高合同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且需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因此,在计算赔偿金时,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
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一个月?
济南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9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6元。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277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9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