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1-01-02 15: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劳动能力对于每个职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也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比方说遭受到人身损伤的时候,劳动能力可能会受到相应程度的丧失。那么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二、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
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其受损伤的组织器官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而不能执行其应具备的功能,需有特殊的医疗依赖,需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离开这种特殊的环境,受害者就会发生死亡或无法生活。例如,植物状态、高位截瘫、重症肌无力等。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损伤或疾病造成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显畸形,使受损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需一般性医疗依赖及有时需要他人帮助,脱离这种环境有可能危及生命。例如偏瘫、中等程度的智力低下、频发性的癫痛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势必会对生活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鉴定结果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鉴定结果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获得以下工伤赔偿:
1. 劳动能力鉴定费
2.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6.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7. 其他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 劳动能力鉴定费。
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针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劳动者需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申请鉴定的重要性。在处理时,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若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工伤补偿等权益保障措施。确保所有流程合法合规,并且材料齐全,以便顺利获得相关的鉴定结果和补偿措施。
我想咨询一下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有明确标准的,特别是针对工伤。其中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依据这些鉴定结果,可以确定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待遇标准,因此及时进行鉴定非常重要,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