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的辩论程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4-22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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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调查结束后,应当进行辩论。仲裁庭辩论程序是:(1)首席仲裁员宣布辩论开始;(2)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3)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4)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5)如当事人没有补充意见,首席仲裁员宣布辩论终结,并按申请人、被
仲裁庭调查结束后,应当进行辩论。仲裁庭辩论程序是:
(1) 首席仲裁员宣布辩论开始;
(2)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3) 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4) 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5) 如当事人没有补充意见,首席仲裁员宣布辩论终结,并按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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