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纠纷不属于可仲裁的劳动争议?
更新时间:2019-04-21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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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
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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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
劳务纠纷处理如下:
1、协商,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当事人要求上级机关、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进行调解;
3、仲裁,当事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劳动纠纷中劳动单价存在争议
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劳动关系存续且提供正常劳动的有工资。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劳动关系存续且劳动者正常上班提供劳动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
劳务纠纷,劳动仲裁相关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多样,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的过程。在我国,此程序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前置步骤。
启动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以下六个关键步骤:
1. 争议发生后的一年内,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诉书以申请仲裁;
2. 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诉书后的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3. 仲裁庭将在开庭前五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有关开庭安排;
4. 开庭阶段包括明确双方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及陈述等环节;
5. 尝试进行调解以寻求双方和解;
6. 若调解不成功,则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