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更新时间:2019-04-18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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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一般由处理该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怎样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当事人对
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一般由处理该劳动争议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一般由处理该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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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异议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陕西省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
你好,基层法院一般是一审法院,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最高院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