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兼职劳动仲裁员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劳动行政部门非专职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人员、政府和其他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和律师中聘任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工作人员。
参阅文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兼职劳动仲裁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劳仲发[1999]5号,199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