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适用范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3-1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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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察)局:近期,一些区、县安监局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中,要求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适用范围。经我局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专题请示,现答复如下:生产经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察)局:

  近期,一些区、县安监局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中,要求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适用范围。经我局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专题请示,现答复如下:生产经营单位既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也包括非独立法人资格但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实体,如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行政正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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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还是造成事故的具体员工?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伤情严重吗,这些涉及的事项都影响责任的认定,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接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息后应当履行何种职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伤情严重吗,这些涉及的事项都影响责任的认定,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律师解答动态
王会超律师
王会超律师
17分钟前
怎么被骗法,能具体说一下吗
你好,不合理的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
泡水车?对方要有证据证明是不是在一个月之前产生的,如果是车子卖给他后产生的,与你无关。这个车你之前有
个人风险评估报告能做。可以做的
遇到那些情况?遇到那些情况?
有受伤吗?有受伤吗?有受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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