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险的劳动争议
更新时间:2019-03-18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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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险的劳动争议分别包括哪些内容?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中指出:这里的“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保险”
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
劳动保险的劳动争议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部《〈企业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中指出:这里的“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
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保险”是指
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行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待遇。“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包括集体福利费、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含转岗)的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在各类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工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等)和各种职业技术训练班、进修班的培训及与其相关的培训合同、
培训费用等。“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的规定,各项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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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保险工资
你好,一般来说,社会保险案件属于劳动仲裁案件。受理的部门为劳动局监察大队。
有关于劳动争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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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有关专项培训费用及服务期
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