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劳动仲裁裁决应否执行?

更新时间:2019-01-29 01: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案情〕申请执行人:薛某;被执行人:高某。2008年,申请执行人薛某经人介绍,到某厂院内高某经营的磨具加工点工作,2008年5月,申请执行人在工作中伤及右手。经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被执行人高某的塑料加工点未办理任何工商登记手续,其厂地是租

  〔案情〕

  申请执行人:薛某;被执行人:高某。2008年,申请执行人薛某经人介绍,到某厂院内高某经营的磨具加工点工作,2008年5月,申请执行人在工作中伤及右手。经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被执行人高某的塑料加工点未办理任何工商登记手续,其厂地是租赁某厂的。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未果。申请执行人薛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9年1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高某的用工行为系擅自招工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属非法用工行为。薛某在此期间受到伤害应当依法得到赔偿,因此高某一次性支付薛某赔偿金86890元。

  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高某没有履行生效的裁决书。2009年3月,薛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高某一次性支付赔偿金86890元及仲裁费。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高某是以个人名义与某厂签定的租赁协议,约定,由厂方提供经营场地,设备等由高某负责,双方并且约定了人员工资及发生伤亡事故等均由高某负责。该厂系由多个个体经营者组成,自行购置生产设备,对外销售以某厂名义进行。事故发生后,高某将自己的机器设备运走。被执行人高某现下落不明,薛某在工作期间也从未见过高某,从招工到处理事故一直是高某的亲属秦某在操作。  〔争议〕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有几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系雇佣关系,因为高某是典型的个人用工,又没有起字号,未办理工商登记,所以高某与薛某之间的关系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薛某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应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由法院处理,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裁决范围或者说仲裁机构无权仲裁,因此,该案应裁定不予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仲裁裁决的主体是错误的,因为从该厂内部来说,高某与加工厂之间的关系类似承包经营关系,对外是以该厂的名义出售,所以被申请人的主体应是加工厂和高某,不应是高某个人,所以该仲裁裁决是错误的,不应继续执行。

  第三种意见认为,薛某既然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且仲裁裁决已经生效,薛某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没有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法院就应该继续执行,法院不需要主动审查仲裁裁决是否正确。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延伸阅读:劳动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全文更多劳动法内容尽在劳动法律网http://www.laodong66.com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撤销劳动仲裁能再仲裁吗
对于撤销劳动仲裁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的问题,确实可以再次申请。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分析之前的撤诉原因,若是证据不足则应当补充新证据;如果是程序问题导致的撤诉,可以在纠正后重新申请。此外,如果与对方达成和解,可以协商决定是否再次申请。最后,务必注意时效,及时行动以避免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满足您的要求。
12333如何撤销劳动仲裁?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以下仲裁裁决可撤销:违反法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其他。具体情形包括: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参加过劳动仲裁能撤销吗
劳动仲裁是可以撤销的。具体处理方式包括:一是申请人选择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将被视为撤回申请;二是当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在收到裁定书后的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5日内)提起诉讼。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我们会帮住你解决问题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需要深入了解才可以给到判断
你好,可以简单说明你的情况,再具体沟通方案
付了钱还住不动什么东西,装修公司这个可以可以起诉可以。
这手机未注销,被别人使用可以起诉可以。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27分钟前
晚上好,如果你也是上述情况,被这个柏众分期平台要求先付钱认证,那么你一定不要去照做。对你来说,现在最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30分钟前
晚上好,你没有去转这笔200块钱认证。是明智的选择。因为贷款根本不需要交钱认证。这就是一个忽悠人的招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