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9-01-26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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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二、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
一、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二、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三、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一)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二)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一至二名调解委员进行调解;(三)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四)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简单争议由调解委员会)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五)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意见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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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直接通过法院,法院的程序是什么?似乎有调解程序
法院处理离婚的调解程序如下: 1、调解动员阶段: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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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原配可收集老公出轨、家暴、伪造证据等相关证据。对于外债,若能证明是他个人网贷且未用于家庭共同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征信点击多了,首先要停止频繁查询征信,避免继续增加查询记录。之后保持良好信用习惯,按时足额还款各类信
一般一个月左右,得看检察院通知。
被骗了就尽快报警处理,只有警方可以帮你。能不能追回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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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当地的检察院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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