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
更新时间:2019-01-2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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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
当事人向
仲裁委员会提交
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
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
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职工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体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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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再审案件受理意见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法院受理案件跨省怎么受理
您好,法院受理案件,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案件管辖处理的,符合法院受理的标准,法院才会受理。
如同一个案件,存在两个以上法院有管辖权,则先受理的法院予以处理。
一个人在不同地方的法院参与诉讼,并不具有必然联系,当然,也可能会有一定的关联,具体要看案件具体的事实和依据,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会有所涉及。
不管是否存在关联,涉诉案件需要积极应对,避免权益受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