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排贷款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3-02 19: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人民银行分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28号)和国...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人民银行分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28号)和国务院发布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1990年第66号令)的精神,为开拓就业门路,增加劳动岗位,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各地银行要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给予积极支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银行要从1991年起在信贷资金上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并每年在国家下达的流动资金贷款计划内安排一定数量的贷款。各有关专业银行见通知后要给予积极支持,并落实好有关贷款具体事项。
二、各地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排的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按现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各地银行要加强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使用贷款的引导和管理,促进企业提高用款效益。对目前已有贷款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继续给予支持,并进一步搞活现有资金存量,挖掘企业资金潜力。
四、各级劳动部门要与当地银行密切联系,选好扶持项目,帮助企业改善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加速资金周转,及时归还银行贷款,促使企业与银行建立良好的资金信贷关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您好,我朋友想在北京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成立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成立劳务公司需要的条件是:
(1)有不少于二百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合法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
法律分析: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