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3年度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通知》(云政发[2003]69号)精神,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03年昆明市实现就业人数4?29万人、开发就业岗位7?32万个、开发公益岗位1万个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今年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调整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为确保今年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创办“4050项目”或其他经济实体等多种形式,积极解决就业岗位,有效分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2003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4129608)
附件:《2003年度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调整表》(略)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