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城镇化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因此,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