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更新时间:2019-04-12 13: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答: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关于对冲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办发「1994」257号)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也就是说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
答: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关于对冲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 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办发「1994」257号)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也就是说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明确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含义,有助于当事人正确适用法律规定,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劳动仲裁中生效日怎么理解?
劳动仲裁的生效时间: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其他的仲裁裁决,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br/>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你好。实际发生之日即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你问的问题太过僵硬,建议说明事情的情况。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焕廷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