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不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9-04-1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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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办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办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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