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更新时间:2019-04-1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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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职工经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相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
工伤职工经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相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就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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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致残,经鉴定为伤残六级,我公司给蒋某发放伤残津贴,是
员工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下列赔偿: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去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致残,经鉴定为伤残六级,我公司需要按月给蒋某发放多少
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