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立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15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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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部发[1996]51号各

    劳部发[1996]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995年全国已有80%以上的企业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新型的劳动用人制度正在逐步建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党委书记签订劳动合同方式上反映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这些意见已商中组部同意。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因此,企业党委书记作为劳动者,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上,可采取党委书记和厂长、经理一起,与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完成。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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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有关签订劳工合同相关事宜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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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除此之外,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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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工资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社会保险待遇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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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
李鹏律师
李鹏律师
3分钟前
那可以应诉对方维权了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11分钟前
您好:这种兼职要求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签署保密协议,存在一定风险,需要谨慎处理:•身份证信息泄露风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11分钟前
您好:面试时被要求缴纳服装费,很可能是诈骗,这类费用本身不合法,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1.立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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