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聘员工是否要通知工会呢?
更新时间:2016-03-09 16: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工会属于群众组织,代表企业员工的意志,为工人说话,其职责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监督、妇女工作、职工福利、劳动竞赛等。那么公司解雇员工,是否要通知工会呢?听说,没有事先将解雇理由通知工会,是违法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我们一起看下文!
案例:解雇职工没通知工会
职工吴某于2008年12月17日进入某汽车运输公司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工作岗位是从事统计工作,且根据需要可依法变动申请人的工作岗位;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015年3月15日公司拟将吴某从运输部统计岗位调至设备部从事统计工作,要求他于当月25日前到岗,并明确告知其工资待遇不变。吴某没有按要求及时到岗,该公司又数次通知其报到,他均不予理睬。
2015年4月1日公司以吴某未按公司要求到设备部统计岗位履职,又未作出合理解释为由,遂单方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解除合同前公司并未通知工会。
吴某对此不服,通过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平台申请调解。
分析:公司的行为违法了
调解专家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也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工会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意见等程序性义务的,应认定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本案中,吴某拒不接受单位对其工作调整,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他之间的劳动合同,实体处理并无不当,但该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不符合法律上的程序性规定,因此,认定汽车运输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最后在调解专家的主持下,吴某同意单位按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其赔偿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公司通知要辞退员工,员工了以要求赔偿吗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具体来说,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外,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