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到期可以终止吗?

更新时间:2013-02-19 17: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摘要: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摘要: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 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 个月。医疗期内,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吗?下面看具体的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王先生两年前应聘进入某私营企业做翻译工作,双方签订的两年期劳动合同终止日为今年3月25日。

  今年春节期间,王先生一次醉酒引起胃痛不止,前往医院检查后发现有一定程度的胃溃疡,医生让其住院治疗,但王先生不愿缺勤,节后带病坚持上班了。

  间隔性的疼痛常使王先生不能正常工作,好几次商务活动都因为他的疼痛难忍而不得不中止。总经理为此非常恼火,得知王先生的合同即将到期,指示人事部说,王先生健康欠佳,公司不能再用他了,立即着手找人接替他的工作。2月25日,人事部发出书面通知,告诉王先生公司决定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将按期终止。

  3月18日,王先生因疼痛被送进医院,医生检查后决定让王先生立即住院进行医疗,并出具了为期一个月的病假单。当家人到公司交病假单时,人事部经理说,反正王先生的合同几天后就到期了,病假就不用请了,公司按时为他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该月工资照发。因为怕王先生不开心,家人也没有告诉他公司的说法。

  4月18日病假期满,王先生回到公司销假,公司人事部长给了他一纸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说,公司已经通知过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所以王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按期已于3月25日终止,要求王先生办理终止合同手续,那几天病假就算了,公司全额支付王先生合同终止日前的工资。

  对劳动法略知一二的王先生表示,公司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劳动合同的终止日应该是病假结束日,公司应当支付合同到期后至病假结束日的病假工资。公司认为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已经通知过王先生合同将如期终止,既然按期终止,之后就不应再支付工资。

  双方僵持不下,王先生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调解,公司最后同意了王先生的要求。

  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劳动者处在医疗期中,用人单位仍按劳动合同期限如期终止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劳动者停工医疗期跨过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用人单位能否如期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权益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称,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但王先生的劳动合同不是解除,而是到期终止,公司已明确通知过王先生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当然有权如期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承担王先生合同终止后的停工医疗期待遇。这种说法显然是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误解。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未再续签的,则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当事人之间不再具有劳动关系。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由此可以明确,在规定的停工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停工医疗期内能否终止劳动合同呢?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以下情形消失:(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遇到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正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则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停工医疗情形消失。

  根据以上规定,本案中王先生在合同期限届满前进入停工医疗期,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仍在停工医疗期内,即停工医疗期跨过了劳动合同终止期限,则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停工医疗情形消失,即王先生病假结束时止。因此,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王先生合同将如期终止,因此不承担合同终止日之后的病假工资”的说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518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问题?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请问律师我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能终止合同吗?
如果你没有过错,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满!
请问律师我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能终止合同吗?
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期系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以及患病情况确定三至二十四个月。因此,具体要看医疗期是多长时间。如果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解除
买断实际上就是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肯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即有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都计算在内。至于入股的钱,您可以转让,分红则需要有一定的程序,不是说分就分的,这也
请问成人朋友酒店开了房间可以带未成年朋友进去住吗?
未成年可以自己订酒店,只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已满十六周岁以上,携带真实合法的身份证,可以去酒店、宾馆开房居住。如果未满十六周岁,即使携带真实合法的身份证,还
乡村土路被村民严重破坏怎么办?
你好,建议详询交管局,发现破坏行为的可以报警
一半的车辆过户可以撤回吗?
一、车过户到一半可以撤销吗1、车过户到一半不可以撤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
企业三年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办?
如果是因为社保引起其他问题,则仲裁委会受理。比如说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这个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你申请经济补偿仲裁委就会受理。
广安改造房屋怎样算赔偿
有赔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
通辽改造房屋怎样计算赔偿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
何种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且每天延长不超过一小时的;或者在特殊情况下,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每天延长不超
保山24小时法律咨询如何收费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