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更新时间:2019-05-07 06: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次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
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如劳动者一方死亡或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等,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另外,如果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确定的关系也告终止。这两种终止可以称为劳动合同的非自然终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订立劳动合同时,在约定终止条件时要注意的一点是,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不能
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这是不正确的。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一般性规定,,在法律效力上属于特殊规定,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容属于特殊规定。所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中不能将这些特殊规定约定进去。同时,即使上述特殊规定的内容没有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但如果这些条件出现时,也要考虑到是否满足特殊规定。即当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当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才能终止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简述什么情形可以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合同自然到期和提前终止两种情况。合同自然到期即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无需额外操作。提前终止则是由于劳动者享受养老待遇、死亡或用人单位遭遇破产等情况引起的,处理时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支付经济补偿等。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有几种原因
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核心原因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享受养老待遇、劳动者遭遇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踪以及用人单位的破产或执照被吊销等。每种情形都需要依法处理,以确保合法合规,并避免因此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终止情形
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一些常见的法定情形需要注意。例如合同期满、劳动者达到养老条件、劳动者不幸离世或单位经营出现问题导致破产等。处理这些终止情形时,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以保障雇主和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