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1)代理律师署名;
(2)代理词发表日期。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XXX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二审代理人。本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出席法庭,参与今天的诉讼活动。本律师认真的研读了本案一审的庭审笔录,仔细分析了一审各方当事人举示的证据,结合今天庭审各方的陈述,对本案事实有了较深刻的认识,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合议庭充分采纳。
1、一审判决具有严重的违法性。理由如下:
2、一审认定XX事实明显错误,具体体现在: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求xx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因此,劳动合同纠纷被上诉单位代理词就是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劳动合同纠纷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所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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