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该了解什么?
更新时间:2019-05-0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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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2、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4、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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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 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需共同确定
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