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网记者吴钰瑢报道 自本月16日开始,深圳队除在国家队集训的惠家康等球员外,随队训练的17名队员自发集中到市足协门口,以静坐方式讨要薪水。最终,在深圳市足协的斡旋下,球员们拿到了一张有深足总经理孟庆森签名的欠薪证明,上面没有俱乐部和市足协的公章,却是中国足协转会规定的文件之一。按照中国足协规定,中超球员在申请转会时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转会申请表》、《转会申请汇总表》、当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以及有运动员本人签字确认并盖有俱乐部财务印章的全年工资、奖金等的“支付凭证”。
拖欠球员工资的事件对于中国足球来说早已不是新鲜事。2004年,深圳科健队就曾发生球员因欠薪而集体到深圳市劳动部门上访的事件,此事后来引起很大的不良影响。2006年辽足也曾曝出拖欠青年队球员工资的丑闻。同样的情况在其他俱乐部也屡有发生。
开“白条”是多数俱乐部欠薪的惯用手段,在目前的联赛中,为了激励球员在比赛中努力踢出好成绩,俱乐部往往在正式合同之外口头允诺奖金,这部分收入由于很难认定合同签订的内容和时间,成为球员欠薪中的大头。
另外,在近年的欠薪事件中,也出现了“阴阳合同”这样的名词。所谓“阳合同”即是根据中国足协的限薪要求而签订的工作合同,需交由足协备案;而“阴合同”则往往不符合中国足协相关规定,签订后由俱乐部和球员自行保管。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同时,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无论是口头合同还是所谓“阴合同”,即使是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都理当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中国足协对球员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的认定还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严格适用合同法及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在欧洲联赛中,意甲佛罗伦萨队和西甲莱万特队也曾曝出欠薪丑闻,可见拖欠球员工资的现象并非中国特色。拿到欠薪“白条”,深足球员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他们将集体申请上榜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