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的弟弟是位聋哑人,因酒后骑车摔伤,膝盖骨折。休养期间得到消息,单位要停交其养老保险。
李女士的弟弟六年前靠着学来的维修技术,到一家机械设备公司上班,但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去年5月份的一天,他醉酒后骑车回家时摔伤,医院诊断膝盖骨折。李女士从弟弟的工作单位获悉:没有办理医保。李女士很是气愤:“单位里面其他人都有,为什么我弟弟没有。”但单位负责人表示,都没交医疗保险,不光他一人。双方为此各执一词,没有结果。自费手术后,李女士的弟弟渐渐好转。
哪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去年末,一家工厂的厂长找到家来,称厂里有50台设备出现问题,希望李女士的弟弟帮忙维修。其弟表示目前走路仍然不便,只能尽力。结果,所属单位负责人知道此事后非常不满,随即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停交其养老保险。李女士担忧地说:“弟弟没签劳动合同,没有医保,现在又说停交养老保险,他一个残疾人以后怎么办啊。”
记者从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李女士弟弟工作六年,已经视为单位与其签订了长期合同。对于在各种保险问题上存在的分歧,可以向该局仲裁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