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员工跳槽单位要签终身协议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5-1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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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易先生在一家公司工作,想继续学习深造考研究生。单位怕易先生考上后跳槽,于是要易先生跟单位签一个终身协议。单位规定,如果易先生毁约的话,就要收回其所有工资还要赔偿公司损失。易先生对此深感不合理,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咨询。专家解答公司想与易先生签
易先生在一家公司工作,想继续学习深造考研究生。单位怕易先生考上后跳槽,于是要易先生跟单位签一个终身协议。单位规定,如果易先生毁约的话,就要收回其所有工资还要赔偿公司损失。易先生对此深感不合理,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咨询。
专家解答
公司想与易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即使和单位签了终身劳动合同即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易先生也可以提前30天通知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该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第23条又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易先生所在单位提出当其违约时,就将其的工资全部收回并赔偿损失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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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司让我签保密协议,终身免费保密,应该签吗?企业违法吗?
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违约的雇员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畸高或者畸低,双方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或提高。
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要求雇员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能同时适用,用人单位只能从中选择一种。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以下行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