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几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21-12-0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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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赔偿金。关于离退休几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离退休几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离退休5年内,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对于退休解除劳动合约的规定,需要参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的实际情况。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当中的相关规定,无法履行劳动合约当中的条约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无需赔偿。除此之外,在退休前五年内用人单位都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关系。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二、

员工病假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每到年底,就到了劳动者维权问题的高发期。昨天,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田明就“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针对市民咨询较多的拖欠工资和病假期间劳动合同问题,田明表示,企业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职工咨询的劳动权益问题很有代表性:“我在单位连续工龄20年,今年8月份做了个门诊手术,单位让我在家休病假1年,在这期间给我交社保,说1年后让我自己找工作,请问我该怎样维权?”田明表示,企业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外,对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同时,企业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一)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

  (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三)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名职工向单位提出离职,可是单位不给办理相关的解聘手续,需要职工退还岗前培训费。对此,田明介绍说,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办解聘手续,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也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果因违约金等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三、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本条所称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包括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是说,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1~10级伤残的,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员工必须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如果是在其它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不在此限。

  4.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法中的医疗期含义并非指劳动者需治疗的期限,而是一段解雇保护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但正好处于医疗期时,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不是治疗时间多长,医疗期就多长。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注意:这是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计算方式,上海的算法不一样。

  5.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孕期,是指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女职工生育期间,国家规定产假正常为98天,符合奖励或延长产假情况另计。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法律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就算是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如果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合同法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因此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果是男性职工,通常是55岁以上了,这时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只能养着直到退休了。适用时需注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才符合解雇保护条件,如果只是年龄达到条件,但未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退休几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双方需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要求来进行,作为劳动者也应该对相关法条有所了解,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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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不满3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解除,但需依法。若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若无这些情形,应继续履行合同。
我还有两年退休,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离退休年龄不到五年,企业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
离退休还有5年的,也能解除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即使离退休不足5年,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情形包括: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即使离退休不足5年,如果劳动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不得依照特定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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