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同样存在聘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当然也可与公司解除、终止合同关系。只不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如未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法人代表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
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独立子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应与委派人如国资委、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与任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对于其他企业,主要应看其是否是股东,尤其是否是大股东。如果是大股东,就属于“老板”,属于雇主而非雇员(劳动者),也不应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在理论上,其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也就是与自己发生劳动关系,既无必要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让自己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人代表能解除劳动合同吗”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法人代表作为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个人,是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如果作为设立公司的主体,则无需签订劳动合同,如作为委派到公司的法人代表,则需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