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全日制用工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小时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对于小时工,很多劳动者都有很多不解,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小时工常见法律问题(一)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适用于哪些用工领域?
非全日制用工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其所具有的灵活用工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小时工或者是钟点工等形式。在社区服务、餐饮、超市等行业应用十分广泛。
非全日制用工采取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口头形式一般适用于短期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形式,而书面合同形式则适用于标的数额较大而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形式,其用书面文字形式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证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查。所以,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对于以小时计算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台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非全日制用工可否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也即,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否则,该约定无效。
"小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则对劳动关系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它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小时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劳动法》意义上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对一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规定。
"小时工"可以兼职吗?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上确认了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性。
而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小编提醒您:小时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相对于全日制用工来说虽然没有那么正式,但是劳动者还是需要详细了解小时工相关的法律问题,以防不必要的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