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前检查时间是如何安排的?“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如何理解?

更新时间:2019-03-04 03: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据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凡履行登记的孕妇,均应实施产前检查,其规定时间如下:?(1)由开始妊娠至第6月末,每月检查1次。?(2)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2次。?(3)最后1个月每周检查1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限。?以上检查时间

  据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凡履行登记的孕妇,均应实施产前检查,其规定时间如下:?

  (1)由开始妊娠至第6月末,每月检查1次。?

  (2)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2次。?

  (3)最后1个月每周检查1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限。?

  以上检查时间,不得视为请假,应算作劳动时间。?

  

  另据1989年1月20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答复:为了保证孕妇和 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作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 、事假、旷工处理。对于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请问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假到底是多少天?是怎么规定的《女职工权益
根据法律的规定,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2、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 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 4、做好女性生理机能中的劳动保护,即“四期保护”。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关于职工权益女工保护的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关于产检假的时间规定,共一天带薪产检假,究竟劳动法是怎样规定
关于职工权益女工保护的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律师解答动态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23分钟前
您好,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主要看三点:一是医
哪里发生的,金额多少?可以解除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1小时前
您好,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违法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为您分析一下:首先,试用期约定不合法。
你好,有纠纷建议直接起诉维权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15岁孩子在此情况可能要担责。虽然是正常玩球,但撞到他人致手指骨折有因果关系。不过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3小时前
您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但请不要过于担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途径:首先,建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今天 02:34
手机号被老板拿去绑定抖店有风险,建议你尽快让老板解绑。你可跟老板说明手机号对你的重要性和隐私安全问题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