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同意终止妊娠的和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