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19-03-0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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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
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的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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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女职工在生育前可申请哪些病假?
女职工生育前,可申请产前假和产前检查假。产前假需在妊娠七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享受;产前检查假则是按医疗保健机构约定进行。若单位不批假,女职工可通过工会或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及时申请并享受合法假期,有助于保障女职工和胎儿的健康。
合肥的,女职工可以提前多久休产假
产假可以提前十五天休。女性职工休产假的具体时长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增减:
1. 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2. 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依法增加产假15天;
4. 流产的,可休15或42天产假。
国家对流产的产假是多少天
流产产假依情况定,未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42天。具体操作:1. 及时向单位申请流产产假;2. 提供医院证明等必要材料;3. 如遇单位不批,可咨询律师或向劳动部门投诉;4. 休假期间,单位应支付相应工资。